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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同步练习题:破产申请的受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4 19:03:26

【单选题】  

11 月 3 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应当中止的是( )。 

A.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B.甲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诉讼 

【答案】C 

【解析】股东代表公司的利益状告董事长,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这样的诉讼并不是个别清偿诉讼,因此选项 A 不应当中止;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还钱,也不属于债权人要求甲公司个别清偿的诉讼,将钱拿回来对债权人是有利的,因此选项 B 并不中止诉讼;选项 C 是个别清偿诉讼,应当中止;甲公司状告庚,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甲公司拿回来之后,所有的债权人可以获得清偿,因此不属于个别清偿诉讼,所以选项 D 不应当中止。 

【案例题】

A 公司被申请破产,法院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在管理人接管 A 公司、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期间,发生如下事项: 

(1)C 公司欠 A 公司的 20 万元货款到期,C 公司经理在得知 A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因被 A 公司经理收买,直接将货款交付 A 公司账务人员。A 公司财务人员收到货款后,迅速转交给 A 公司的股东。 

(2)A 公司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向债权人 D 公司清偿 10 万元债务,A 公司此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而以市值 50 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也因此解除。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时还发现,A 公司的部分财产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多宗民事诉讼案件中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要求: ①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C 公司向 A 公司财务人员交付 20 万元货款的行为是否产生债务清偿效果?并说明理由。 

【答案】C 公司向 A 公司财务人员交付 20 万元货款的行为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如其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本题中,C 公司经理在得知 A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直接将货款交付 A 公司账务人员,使其他债权人受到损失,所以此行为不产生债务清偿的效果。 ②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 公司向 D 公司的清偿行为是否应当认定为无效?并说明理由。 

【答案】A 公司向 D 公司的清偿行为不应当认定为无效。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本题中,A 公司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向债权人 D 公司清偿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的 10 万元债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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