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明显微小的错报临界值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章审计计划的内容
【知识点】明显微小的错报临界值
1.注册会计师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时,需要确定一个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低于该临界值的错报视为明显微小的错报,可以不累积。
2.在确定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时,注册会计师可能考虑以下因素:
(1)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出的错报(包括已更正和未更正错报)的数量和金额;
(2)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3)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与其沟通错报的期望;
(4)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指标是否勉强达到监管机构的要求或投资者的期望。
3.明显微小错报,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无论从规模、性质或其发生的环境来看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因此,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不需要累积。
注册会计师可能将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确定为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3%至5%,也可能低一些或高一些,但通常不超过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10%,除非注册会计师认为有必要单独为重分类错报确定一个更高的临界值。如果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一个或多个错报是否明显微小,就不能认为这些错报是明显微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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