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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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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审计沟通——第二节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知识点】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一、沟通要求
事项 |
具体内容 |
目的 |
后任注册会计师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
必要性 |
必要的审计程序 |
前提 |
(1)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方式同意前任对其询问作出充分答复 (2)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前任作出答复,或限制答复范围,后任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委托(此时,一般拒绝接受委托) |
二、沟通内容
(1)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3)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三、前任答复
情形 |
具体内容 |
允许答复 |
在被审计单位允许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的询问作出充分答复的情况下,前任应当根据所了解的事实,对后任的合理询问及时作出充分答复 |
限制答复 |
如果受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顾虑,决定不向后任注册会计师作出充分答复,前任应当向后任表明其答复是有限的,并说明原因 |
未予答复 |
如果未得到答复,且没有理由认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异常,后任需要设法以其他方式与前任再次进行沟通 如仍得不到答复,后任可以致函前任,说明如果在适当的时间内得不到答复,将假设不存在专业方面的原因使其拒绝接受委托,并表明拟接受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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