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2年CPA《经济法》知识点_留置权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3-10 14:52:04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留置债务人之动产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