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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易混考点:所得税中股息、红利所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07 12:57:59

【易错易混点】所得税中股息、红利所得的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取得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除以此外其他的股息、红利所得都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2.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及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含1年),减按50%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及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都暂免征收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取得其余非上市公司和境外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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