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征税范围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0 01:10:43

【知识点】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有形动产,含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进口货物 

不含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应税服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 

5月1日前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基本印象】 增值税的征收涉及到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环节;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劳务和服务中,“营改增”试点的行业缴纳增值税(5月1日前“3+7”个行业),其他一般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5月1日以后营业税退出我国的历史舞台)。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