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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要点】注册会计师备考新版《经济法》第八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3-27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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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熟悉  集体合同和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熟悉  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二、劳动调解
三、劳动仲裁
四、劳动诉讼
 熟悉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和工伤保险基金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1、工伤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五、工伤保险待遇负担
 熟悉 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含义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保障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措施促进其再就业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也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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