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2021年注会《税法》考试知识点_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26 16:05:28

【内容导航】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所属章节】

第二章 增值税法——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与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为销项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解释】销项税额是纳税人按规定自行计算出来的,计算依据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格构成公式: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价内税: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如消费税、资源税等。

价外税:税金不属于价格组成部分,如增值税。

在具体运算时,销售额可分为以下四类:

销售额的类别

适用情况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一般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金额,还需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税率)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折扣方式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直销方式的销售额、银行卡相关的销售额

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销售额、其他应税服务差额计税等

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按照规定的顺序来确定销售额

(一)销售额的具体内容

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与销售有因果连带关系的价外收费都应看作是含税销售额,即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掌握)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

注意三个概念——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

销售时折扣已确定发生,有条件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并在入账时直接扣除。

(2)销售折扣(现金折扣)

销售时预计可能发生,按照总价法入账(不考虑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理财性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

同票折;红票冲。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①一般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减除旧货收购价格;

②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按销售方实际收到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税。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举例】

正常销售:售价0.6万元。

还本销售:售价2万元,5年后还本2万元。

销售额算哪一个?

0.6万元?2万元?0?2万元在5年里的利息?

【规定】还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能扣除还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例如】服装厂用自产服装换取燃气公司的天然气。

【规定】

(1)双方以各自发出货物(劳务、应税行为)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

(2)双方是否能抵扣进项税还要看能否取得对方专用发票、是否是换入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等因素。

5、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提示】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不是等同概念,有不同的涉税处理。

6、直销的增值税处理

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

7、贷款服务的销售额

①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②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8、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销售额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三)按差额确定销售额

虽然原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全部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由于时间性、政策性等原因,目前仍然有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的情况存在,因此引入了差额征税的办法,解决纳税人税收负担增加问题。

1、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

2、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销售额

4、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7、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9、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的有关规定

10、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的扣除凭证

(四)视同销售货物和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在计算增值税时,销售额要按照如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不能随意跨越次序:

组价公式一: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价公式二: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