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公益性捐赠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6 06:35:58

【问题】公益性捐赠 

【回答】非货币性的公益性捐赠,在确认公益性支出的时候,这个支出等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成本加上视同销售货物所产生的销项税额。这个数额是要根据会计利润的12%的这个限额来计算调整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对于公益性捐赠,税法上的处理方法分为两步: 

第一步: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用视同销售所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样处理是因为捐赠在会计上不视同销售,而税法上视同销售,形成了税会差异】; 

第二步:用会计利润的12%计算捐赠限额,与捐赠成本(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的销项税)进行比较,捐赠成本若高于捐赠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举例:某企业会计利润800万元,发生一笔公益性捐赠业务,捐赠货物的账面成本为80万元,市场价100万元。

第一步,该企业视同销售收入100万,视同销售成本80万,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00-80)万;

第二步,计算捐赠限额=800×12%=96(万元),捐赠成本=80+100×17%=97(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97-96)万元。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票据的,应予开具。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