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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3-21 15:09:03

湖北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精神,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扎实推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做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事务所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省级注协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报备内容

  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信息包括:报表封面、事务所基础信息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业务收入表附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审计报告、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填报说明。

  (三)具体要求

  1.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含省内分支机构)应向省级注协(以下简称省注协)报备年度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2.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通过绑定手机认证重置密码或联系省注协协助重置密码(附件3)。

  4.事务所用户登录后,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5.所有报表期初数均根据上年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

  6.事务所报表封面、基础信息表相关项目自动提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数据。

  7.本年度新增或变动指标,请严格按照新的填报口径如实填写,特别是“信息化支出”和“信息技术人员数量”指标。

  8.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9.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10.2022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采取网络报备和纸质报告报送两种方式,纸质报告应与网络报备数据一致。纸质报告封面需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A4)直接上报省注协(邮寄地址在其他事项中查看,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寄送省注协,纸质报告以当地邮戳为准)。

  11.事务所会计报表应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不得交叉互审,并将审计报告随报表一并上报。

  12.2022年度事务所财务报告网络报备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4月7日;到时网络系统会自动关闭。

  13.市(州)级用户登录名详见附件1,登录密码继续沿用上年密码,如忘记密码,联系省注协协助重置密码。

  二、其他事项

  (一)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

  1.https://www.hbicpa.org,该地址为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左侧下方位置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财务报表子系统”中的“财务报表子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系统官方网址https://cmis.cicpa.
org.cn)进行登录。

  2.用户访问后,可在页面靠右位置选择用户类型(会计师事务所)、输入用户名(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二)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省注协综合部,联系电话:(027)87849605;如有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010)88250337、88250338。

  (三)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Chrome、Firefox和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附件:

 关于做好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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