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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知识点_保证合同的一般规定有哪些内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2-14 15:46:35

保证合同的一般规定有:

1.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

(2)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3)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2.保证人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保证合同的从属性:

(1)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保证合同的形式:

(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保证人的资格: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保证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无约定,全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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