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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要约的撤回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7 15:09:23

【知识点】要约的撤回 

【例题1·多选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有(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缺少“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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