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航】 (一)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二)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三)双方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四)保密要求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十五章注册会计师利用他人的工作的内容
【高频考点】与专家达成一致意见
(一)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 当就专家工作的性质、范围和目标达成一致意见时,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与专家讨论需要遵守的相关技术标准、其他职业准则或行业要求。
(二)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1.就各自角色和责任达成的一致意见
2.就各自底稿使用和保管达成的一致意见
1.就各自角色和责任达成的一致意见
(1)由注册会计师还是专家对原始数据实施细节测试。
(2)同意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他人员讨论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必要时,包括同意注册会计师将专家的工作结果或结论的细节作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基础。
(3)将注册会计师对专家工作形成的结论告知专家。
2.就各自底稿使用和保管达成的一致意见
(1)当专家是项目组的成员时,专家的工作底稿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2)除非协议另作安排,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属于外部专家,不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
(三)双方沟通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1.有利于将专家工作与审计的其他工作整合在一起
有效的双向沟通有利于将专家工作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与审计的其他工作整合在一起,也有利于在审计过程中对专家工作的目标进行适当的调整。例如,如果专家的工作与注册会计师针对某项特别风险形成的结论相关,专家不仅要在工作结束时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报告,而且要随着工作的推进随时作出口头报告。
2.明确与专家保持联络的合伙人或员工,以及专家和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程序,有助于及时、有效地沟通,特别是在较大的业务项目中。
(四)保密要求
1.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中的保密条款同样也适用于专家。
2.法律法规可能对保密作出额外规定,被审计单位也可能要求外部专家同意遵守特定的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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