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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会《税法》高频考点_​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7-27 16:01:37

【重要知识点】

收入种类

范围

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免税投资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①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③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5)企业取得的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理解诀窍】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注意区分,考试中会出选择题来让考生选出相应的收入类型。二者都属于企业所得税所称的“收入总额”,但“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它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免税收入”列入了征税范围,是税收优惠,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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