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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知识点_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是什么样的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2-14 15:47:06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是: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即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35名。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3)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4)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发行价格: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定价基准日一般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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