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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账户结算行为的处罚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0 17:59:42

【问题】 各种违反账户结算行为的警告和处罚分别是什么?与第二章中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区别? 

【答疑】 1、总结如下:

类型 具体行为 法律责任
开立、撤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许可证 (1)非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000元罚款 (2)经营性的存款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2)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者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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