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1号)规定,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1年9月举行。现就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五、报名组织
(一)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级以上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报名安排由各考试管理机构另行发文通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进行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根据《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8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先登陆“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其中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https://public.szfb.sz.gov.cn/acc)进行。
(三)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四)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3.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支持打印;如报考人员遗失或漏打的,我省将在考后资格复核前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申请开通补打印渠道。
六、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1年度我省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三)《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七、考务日程
(一)2021年2月26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式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2021年3月18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三)2021年8月23日至9月3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
(四)2021年9月4日至6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五)2021年9月28日前,省会计考办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
(六)2021年10月2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考试成绩、咨询电话。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议,各考试管理机构可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七)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考试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及书面报告。
(八)2021年11月30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21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1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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