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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7-19)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7-19 14:34:45
《经济法》练习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中,可以抵押的有( )。
A.应收账款
B.以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C.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
D.建设用地使用权
2.甲公司拍得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准备在上面建造厂房,于是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8000万,银行放款后甲公司即着手在该地建造了一现代化办公大厦,其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行使抵押权,法院拟对该地进行拍卖,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只能拍卖被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B.法院应当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办公大楼一并处置
C.银行只能就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拍卖所得优先受偿
D.银行可以就拍卖所得的全部价款优先受偿
3.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客体的有( )。
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B.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C.正在建造的建造物

D.被依法查封的财产

4.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5.2018年1月1日甲将一栋房屋租给了丙,租期2年,每月租金15000元。2018年3月3日,甲向乙借款400万元,以该房屋抵押,并于2018年3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2019年3月3日,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乙诉至法院主张行使抵押权,法院于2019年3月25日扣押了该房屋。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的抵押权自2018年3月15日时设立
B.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受乙的抵押权的影响
C.自2019年3月25日起乙有权请求丙支付到期租金
D.在对该房屋拍卖时,因租赁合同的存在导致无人应买,乙有权主张租赁终止
参考答案
1.【答案】BD。解析:A、C项,应收账款、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不能设定抵押。
2.【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故B项正确,A项错误,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故C项正确,D项错误。
3.【答案】AC。解析:B、D项,属于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4.【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物。但受让人代为清偿消灭债务的除外。此处,必须是受让人实际实施代为清偿的行为,而不仅仅是承诺代为清偿债务。故A、C项错误,B项正确;抵押权是从物权,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情况下,受让人亦可不经抵押权人同意取得抵押物所有权。故D项正确。
5.【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1)A项,以房屋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2)B、D项,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3)C项,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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