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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具体合同内容详解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2-28 18:30:03

技术合同

1、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3)提成支付(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例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的下列支付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有( )。

A、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B、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C、提成支付

D、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答案:ABCD

2、职务技术成果

(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2)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3、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例题】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答案:BCD

解析:(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故A错误;B正确;(2)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故CD正确。

(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例题】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甲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

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

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

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4、技术转让合同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5、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1)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一)保管合同

1、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保管合同可自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成立,为诺成合同。

2、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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