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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票据时效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07 13:51:39

多选题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未行使 

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未行使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票据时效。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选项C符合此情形;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选项B符合此情形;

(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之日起3个月。选项A符合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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