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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诉讼时效中断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4-12 10:10:35

单选题 

2013年4月10日公民甲因煤气灶爆炸受伤住院,于4月20日出院。公民甲在4月21日找煤气灶厂家要求索赔,遭到拒绝。公民甲若要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是()。 

A、2014年4月10日之前 B、2014年4月21日之前 C、2015年4月20日之前 D、2015年4月10日之前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诉讼时效中断。按《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甲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所以选项CD均不正确。本案诉讼时效本应为2014年4月10日之前,但因公民甲在4月21日找厂家索赔遭拒绝,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4月21日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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