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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税协发【2023】12号关于交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7-27 17:39:46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晋税协发【2023】12号

关于交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2022年度交纳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标准

(一)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7号)等规定,会费交纳标准,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确定。 单位会员会费按年交纳,以会员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基数进行交纳: 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万元; 业务收入在1000-3000万元(含),定额单位会员会费18万元; 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0万元; 个人会员按每年700元/人交纳。

(二)单位会员会费减免。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27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

(三)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为减轻会员负担,经省税协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单位会员会费在中税协规定减免的基础上再减免50%,即超出全年业务收入0.25%以上的部分予以减免。

二、会费交纳时间及账号

会费交纳时间:2023年7月31日前。

开户名称: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水西支行

账  号:14050181560800000396

三、具体要求

为确保数据准确,各税务师事务所在交纳单位会员会费时,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按时完成交费任务。

四、会费交纳方式

会费以汇款方式交纳,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事务所名称及会费(单位会费、个人会费)字样。

五、山西省社会组织会费票据(电子式)将由省税协开具后发送至各税务师事务所联系人邮箱,以便各税务师事务所自行打印纸质票据。也可自行登录山西省财政票据查验网站(http://202.99.207.176:8008/bcweb/#/)自行下载查验。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351-7074300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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