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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高频考点: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4 15:37:51

【内容导航】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七章 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哪些征;哪些不征;哪些免征)

经济行为 征免范围的确认
房地产的出租 由于产权权属不变更,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房地产的抵押 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抵押期满后,看是否转移
房地产的交换 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合作建房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的评估增值 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 国家收回或征用,虽然发生了权属的变更,原房地产所有人也取得了收入,但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 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置换土地 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应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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