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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0-31 01:44:33

境外旅客:在中国大陆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退税物品: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 

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退税商店销售的免税品 禁、限品 

规定的其他物品 

境外旅客申请退税的条件: 

1.同人同日同店超500——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 

2.新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 

3.近日——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 

4.随行——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 

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 

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退税方式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

退税额与退税方式 现金退税 银行转账退税
未超过10000元的
超过10000元的 ——

【举例】来自英国游客埃文斯和两个女儿来北京旅游,在首都机场礼品店购买了两把真丝折扇和一个熊猫玩偶鼠标垫,准备带回去给家人当礼物,这三件商品一共消费502元。则:应退增值税=502×11%=55.22(元)。

 【提示】退税代理机构可在增值税退税款中扣减必要的退税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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