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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商业汇票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5-23 14:43:35

答:偿付商业票据的借方为应付票据,贷方为银行存款,可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商业汇票的承兑:

商业汇票的承兑:企业签付商业汇票,不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价值即为票面价值。按照重要性原则,应付票据应按业务发生时的金额即票面价值(亦即到期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企业取得结算凭证并签付商业汇票后,应按票面价值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企业向银行申请承兑支付的手续费,应计入财务费用。

商业汇票可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须出具拒绝承兑证明。承兑后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汇票不得再背书转让。

提示承兑期:

①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上面关于偿付商业汇票会计分录,以及商业汇票的承兑问题。看了上面的文章,相信你应该已经掌握了。不同的企业可能还会存在不同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你可以联系窗口老师。请持续关注考呀呀会计网校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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