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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3-28 14:54:33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别自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扩展资料:

房产税的征收特点:

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本文内容就是对于房地产营改增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阐述的,由于篇幅的问题,并没有深入的说明,如果你对此内容感兴趣的话,欢迎你来考呀呀会计网校进行咨询,或者选择与在线老师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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