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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交什么税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3-01 10:29:38
营改增之后,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人,不动产有自建和外购的差异,以营改增的时间点(2016年5月1日)为分界点,不同的纳税人针对不同来源的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的方法不一样。这里以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后外购或者自建的不动产为例,说明增值税计算方法的差异。
根据国税总局2016年14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营改增之前外购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营改增之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外购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9%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营改增之前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9%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营改增之后自建的或者外购的不动产,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9%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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