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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合同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2-24 14:42:27
如企业在核算技术开发收入时,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则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享受增值税免税,则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税、减税。另外,根据国税函〔2005〕第780号文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因此,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优惠,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如果企业希望开具专用发票,可以放弃享受免税优惠,一旦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税。另外,一般情况下,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开发合同需要到科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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