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产品的销售额和税额如何计算?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销售额/1.17*税率-进项税额=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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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所以,农业生产者不是纳税义务人,你是不能向农业生产者代收代缴消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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