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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以实物出资会计分录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12-24 13:40:03
股东以实物出资会计分录: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依法可以用下列方式出资: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如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出资。公司收到股东以实物出资时,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股东分红条件:
股东分红的基本条件为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要有可供分配的利润才行进行分红。其次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分红的决议需要股东会共同作出,并对分红的时间,方案等方式进行决定。最后,企业实际分红时,需要代扣代缴对应的税费。
由于文章的篇幅内容有限,因此股东以实物出资会计分录小编就为大家整理这么多的知识点了,各位会计人员如果想要学习更多全面相关股东的知识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不断的学习更多的会计实操知识点,也能够更加从容的处理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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