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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区别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6-30 18:32:43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这两个之间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一般征税方法征税;但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具体纳税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税率不同:简单计税方法中使用的税率一般为3%。营改增后,部分行业简单征收率为5%;一般计税方法中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况主要涉及16%、10%、6%等不同的税率。

  3.应税金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根据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收款率

  4.是否扣除。简单的计税方法适用,不能抵扣进项税;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通常可以扣除进项税。

  5、是否开具专票。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除明文规定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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