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同时,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今天,考呀呀老师就给大家讲讲受托加工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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