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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需要交给购买方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11-20 17:14:05
红字发票需要交给购买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其他情形并未做明确规定,但由于红字发票也有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一般是销售方留存记账联,其余联次交予购买方。
红字发票怎么做账?下面考呀呀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企业取得对应的红字发票时:
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2、企业开出红字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公司名称(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企业取得或开出红字发票时,可以通过对“原材料”或“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编制红字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其中红字会计分录指将对应科目以红字冲销的方式所编制的分录,目的在于对相应的记账凭证进行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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