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经营租出的房屋计提折旧吗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6-25 11:22:21
对于经营租出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计提折旧的。折旧是用于反映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逐渐减少的会计处理方法,而房屋通常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并且其价值相对稳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经营租出的房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能需要进行折旧计提:
1、如果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或法规要求,经营租赁房屋被归类为可折旧的资产。
2、如果经营租赁房屋的使用寿命有限,并且其价值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准则和政策,采用适当的折旧方法和期间来计提折旧费用。
房屋经营租赁的会计分录如下:
1、企业作为承租方,租赁房屋且取得对应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房屋租赁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作为出租方,出租房屋且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房屋经营租赁应根据企业承租或出租角度,通过“预付账款”或“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进行核算。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