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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分录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6-06 16:14:14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会计分录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第四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企业为股权转让个人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提取2%的手续费。

而股权转让在其中,那么,对于股权让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代开代缴时

借:其他应收款-某股东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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