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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计收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12-26 10:44:1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在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1、因此,以前年度未计收入,现在的账务处理是补入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

2、账务处理时:

确认上年度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计提及补缴附加税:

(1)补提附加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缴纳税费:

借: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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