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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02 09:24:55

【内容导航】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科目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三单元 与“房”和“地”有关的税 

【知识点】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释】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用地者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提示】

(1)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但不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所辖行政村”。 

(2)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从量计征。 

【提示】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差别定额税率,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年计征。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1)凡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当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并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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