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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1 06:25:18

【内容导航】: (一)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二)例题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五单元房地产流转相关税内容。 

【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例题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人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是(  )。 

A.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B.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全销售的 

C.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D.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答案】D 

【解析】选项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其他规定 

1. 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 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销售房地产的,对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税务机关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的情形的有(  )。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C.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D.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ABCD 

【解析】除了选项ABCD外还包括: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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