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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其他扣除项目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07 05:43:30

【内容导航】: (一)其他扣除项目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其他扣除项目 (11)

其他扣除项目 

①汇兑损失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②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③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④有关资产的费用 

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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