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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知识点_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业务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06 13:56:22
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业务有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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