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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预习考点:生育保险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0-11-12 11:33:29

【知识点】: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自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2.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新增)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包括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例题·多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育保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3年) 

A.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B.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C.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D.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案】ABC 

【解析】选项CD: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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