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五章第一节不征收收入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2-27 02:28:44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一)不征收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收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批准的财政性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收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收收入。

【2017真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接受捐赠收入

B.国债利息收入

C.销售货物收入

D.财政拨款

【答案】D

【解析】选项A、C,属于应税收入;选项B,属于免税收入;选项D,属于不征税收入。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