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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_应收款项减值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3-04-10 15:16:23

【本知识点所属章节】《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

企业的各项应收款项,可能由于债务人拒付、破产、死亡等信用缺失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通常称为坏账。企业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

核算应收款项减值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转销法与备抵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减值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收款项减值采用直接转销法。

(一)直接转销法

采用直接转销法时,应收款项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而日常核算中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不进行会计处理。(营业外支出)

1.坏账损失的确认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应收-可收回金额=坏账损失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可收回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坏账损失[差额]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直接转销法的优缺点

项目
内容
优点
账务处理简单,将坏账损失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损失符合其偶发性特征和小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
缺点
(1)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也与资产定义存在一定的冲突
(2)只有坏账实际发生时,才将其确认为当期损益,导致资产和各期损益不实
(3)在资产负债表上,应收账款是按账面余额而不是按账面价值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高估了期末应收款项

(二)备抵法

备抵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坏账准备;

待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销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

这种方法下,企业需要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复杂的评估和判断,履行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程序。

1.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考虑到应收款项的流动性特征,实务中通常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和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定预计信用减值损失。

2.备抵法下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都需要通过“坏账准备”科目来核算坏账。

3.备抵法的优缺点

项目
内容
优点
(1)符合权责发生制和会计谨慎性要求,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了解企业应收款项预期可收回的金额和谨慎的财务状况
(2)有利于落实企业管理者的经管责任,也有利于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如实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作出谨慎的决策
缺点
(1)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且有部分估计因素带有一定的主观性,这就对会计职业判断提出了较高要求,可能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不够准确和客观
(2)客观存在企业管理者平滑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利润操纵与舞弊的可能性,对会计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和监管者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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