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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使用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18 17:21:44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使用 

1.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同意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后通知代理银行。 

2.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3.使用要求 

(1)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 

(2)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3)资金划拨 

①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 

②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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