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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_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每日考点抢先预习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5 14:13:36

法律责任 

【提示1】 

(1)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2)行政责任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 

(3)刑事责任则应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给予; 

(4)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 

表1-5

类别 具体形式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附加刑(一并/独立适用)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

【提示2】请仔细辨别:

(1)违约金属于民事责任,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2)没收违法所得属于行政责任,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3)行政拘留属于行政责任,拘役属于刑事责任。 

【提示3】请简单了解“剥夺政治权利”中所剥夺的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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