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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3-03 10:12:24

【内容导航】: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协商解除 (三)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四单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主要内容。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1. 协商解除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提前通知”解除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理由(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也不需要经单位批准,但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并且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2)“随时通知”解除(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巧记】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过错”。 因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即时解除(不需要事先告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巧记】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我命”。 

【提示】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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