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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的通知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6-24 14:08:17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22年6月28日—29日与北京注协合作举办“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培训班(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1.培训方式:在线直播。

  2.培训时间:6月28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试课时间:6月27日下午13:00—17:00。学员在开始培训前可登录听课页面进行电脑、手机端环境测试。

  二、培训对象

  注册会计师,名额上限为15000人,报满为止。

  三、培训内容

  1.思政课程;

  2.中央财政科技计划课题结题审计指引解读;

  3.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未来发展;

  4.如何理解《审计准则第1121号》及对执业的影响。

  四、授课师资

  人民大学、财政部、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家。

  五、报名时间

  6月17日—6月26日。

  六、报名方式

  各地注协组织本地会员,由单位会员(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名。各地注协请于6月27日上午12:00前完成报名信息的确认,确认后学员方能参加直播培训。

  七、听课流程

  电脑、手机端收看网址:http://v.bicpaedu.com/。报名成功的学员打开页面点击“登录”按钮后,按照提示输入“执业证书号”及“姓名”后进入听课。

  (提示:请在正式直播开课前15分钟进入直播系统。报名成功的学员,可在7月15日前收看直播回放。)

  八、学时管理

  全程参加直播或完整收看回放的,记录16个学时。学时将在回放截止日后上传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九、学习纪律

  1.请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课堂学习纪律。

  2.直播内容仅作为个人和事务所学习培训之用,禁止私自传播、公开。

  3.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系统记录通报所在地注协,相应记入会员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注协继续教育部联系人:刘栩,电话:(010)88250164邮箱:liuxu@cicpa.org.cn。

  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人:高晶,电话(010)88221117

  邮箱:kpb@bicpa.org.cn。

  听课技术支持:(010)62973366—8112。

  报名技术支持:(010)88250337(033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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