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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知识点_注册资本的减少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5-27 13:59:20

【知识点】注册资本的减少


【所属章节】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七单元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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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的减少

注册资本的减少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并、分立、减资的区别


合并

分立

减资

通知/公告

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

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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