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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高频考点:流动负债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1-05-19 17:45:49

【知识点】流动负债

【高频考点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中;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项 目

账务处理

1.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给受托方的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的保险费和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支付加工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一般纳税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5.支付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收回后直接销售(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直接销售(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高频考点2】增值税相关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经济业务

账务处理

一般购销业务 企业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月已认证的予抵扣增值税)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企业接受投资、捐赠、抵偿债务、以及非货币性交换的,按取得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企业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免税农产品 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材料采购/库存商品等(买价-买价×扣除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买价)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的分年抵扣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5月1日后,一般纳税人取得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买日抵扣比例为60%,购买日起第13个月抵扣比例为40%。 会计分录: (1)企业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按取得资产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日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购买日起第13个月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 (2)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额
购进后退回或折让 (1)企业进货后尚未入账就发生退货或折让的,无论货物是否入库,必须将取得的扣税凭证主动退还给销售方注销或重新开具。无需作任何会计处理 (2)企业进货后已作会计处理,发生退货或索取折让时,若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企业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要求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时: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进的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在产品、产成品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提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不予抵扣项目 (1)购入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 如购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购入项目直接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或者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直接计入购入项目的成本。 (2)购入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 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如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按增值税法规规定的方法和公式进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视同销售 (1)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抵偿债务 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利润分配 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3)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或用于实物折扣 借: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等
出口货物 (1)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时: ①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税额(即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③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④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其他应收款 ⑤如果企业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未考虑出口货物中所含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企业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等资料后,按证明上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 ①应收出口退税款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②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③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差额征税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①发生成本费用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允许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等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盘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a.产生转让收益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b.产生转让损失,按予结转下月抵扣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c.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d.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等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1)月份终了,对于企业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多交的增值税在以后月份退回或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退回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抵交当月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 (1)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 ①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②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纳税辅导期内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后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经核实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1)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提示】“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 借: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 (1)按实际收的金额 借:其他应收款等(按应收的金额)  贷:营业外收入 (2)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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