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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高频考点_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来源: 考呀呀会计网校 | 2022-08-17 10:42:39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一)扣除范围——准予扣除的项目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对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
如本期消费税应纳税额不足抵扣的,余额留待下期抵扣。
(10)啤酒生产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连续灌装生产的啤酒。
(二)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的计算方法
总原则:按当期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已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买价+当期购进的买价-期末库存的买价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已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的数量+当期购进的数量-期末库存的数量
3.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已纳税款的扣除
(1)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2)上述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仅限于烟丝,高档化妆品,珠宝玉石,鞭炮、焰火和摩托车。
(3)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如需进行深加工、包装、贴标、组合的珠宝玉石,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等),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4)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包括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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